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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工作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保证违约处置工作人员稳定

导读 财联社8月16日电,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对6项债券自律规则进行修订并更名,并向券商征求意见。其中,修订后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债券

财联社8月16日电,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对6项债券自律规则进行修订并更名,并向券商征求意见。其中,修订后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债券违约风险指引》压实受托管理人在违约风险处置工作中的责任,并完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监管体系,健全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同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新规增加了受托管理人提示相关主体在风险处置过程中不得逃废、不得蓄意损害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新规还要求受托管理人在配备充足且具备履职能力的专职受托管理人员基础上,保证违约处置工作人员稳定,保证受托管理质量;新规还增加了受托管理人提示相关主体在风险处置过程中不得逃废、不得蓄意损害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记者 林坚)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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