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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且符合购房条件的 新购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导读 财联社5月28日电,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 监督管理总

财联社5月28日电,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 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且符合购房条件的,新购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政策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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