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8日讯(记者 汪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再现低级错误。今日盘后,迎丰股份(605055.SH)发布多条公告,其中一条公告标题内嵌问号——“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截至发稿时,迎丰股份已修改了前述差错,但部分第三方平台则仍留有痕迹。
事实上,这已不是迎丰股份信息披露执行人首次出现低级错误。财联社记者粗略统计,从2022年至今,迎丰股份至少出现过4次同样的错误,分别是(按时间先后):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迎丰股份信息披露出现低级错误或与公司的董秘、证代频繁变动有关。据公告,4月24日,陈敬梅辞去迎丰股份原证代职务,其任职时间刚满一年,是迎丰股份第二位证代。目前,公司证代一职出现空缺。
迎丰股份不是一家没有故事的上市公司。上市三年,公司已迎来多任董秘。据此前媒体报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迎丰股份通过网络聘请被告人曹某善担任公司董秘,两个月后,曹某善试用期内离职。
2020年8月,曹某善趁迎丰股份处于上市关键时期,以向有关部门揭发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要挟,敲诈勒索迎丰股份董事长傅双利150万元。
迎丰股份的后任董秘则因信披失职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2021年3月25日,迎丰股份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2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迎丰股份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但直至2021年6月19日才补充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当时,浙江证监局表示,迎丰股份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迎丰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傅双利、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王调仙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迎丰股份、傅双利、王调仙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之后,王调仙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和董秘职务。
需指出的是,迎丰股份自上市以来,公司信披工作“评级”一直不高,从未获评A级。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显示,2021-2022年公司信披评级为C,2022-2023年公司信披评级为B。按照交易所发布的《评价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结果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另外,上市三年多以来,迎丰股份今年才迎来首次分红。
2021年1月29日,迎丰股份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9亿元。新“国九条”出台后,迎丰股份才有了首次分红(2023年度),具体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迎丰股份成立于2008年,专业从事针织面料和梭织面料的印染、印花业务,产品涉及锦棉罗马布、人丝、天丝、经编锦纶等高档产品。股权结构上,傅双利与夫人马颖波为迎丰股份实控人,马颖波的亲属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也持有公司股份。
迎丰股份上市后业绩出现较大波动。财务数据显示,上市第二年(2022年度)公司即出现亏损,2023年虽然扭亏为盈,但今年第一季度又亏损462.47万元。公司IPO的承销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
股价方面,目前迎丰股份已经处于破发线上下。Wind数据显示,迎丰股份发行价为4.82元;今年2月8日,公司股价创新低跌至3.40元。截至5月28日收盘,公司股价为4.81元。
来源:财联社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