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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导读 财联社6月3日电,ST天山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

财联社6月3日电,ST天山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公司活畜业务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或存在借贷、劳务等密切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调减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活畜销售收入103.44万元、1630.82万元、922.71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分别为103.44万元、1734.26万元。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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