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12日讯(记者 彭科峰)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行为逐渐成为行业面临的一大挑战。6月1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倡议书,呼吁保险行业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近期还有四川、重庆、河南、大连、青岛等多地监管局就保险业反诈部署工作。
协会发布反诈倡议,强调数据赋能提升反诈效率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会议决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组织行业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相关工作。
在《倡议书》中,中国保险业协会表示,各会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反保险欺诈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预警系统、实时监测、事后追责等流程,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欺诈行为。
同时,各会员单位要强化数据赋能,着力打造反保险欺诈的新质战斗力。加强反保险欺诈数据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分析各类保险数据,及时发现异常,促进保险科技在反保险欺诈领域的应用和拓展。推动大数据赋能反保险欺诈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来识别和预防欺诈行为,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聚焦保险欺诈风险较高的领域,依托数据支撑进行深入研判,通过集中力量,对高风险领域进行有针对性攻坚,提升反保险欺诈效能。
中国保险业协会还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建立有效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进行侦办,形成内外联动、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强大合力。
近期多地监管局持续发声“反诈”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除了中国保险业协会,近期有多地 监管部门发文,就打击保险欺诈组织专项行动,并部署工作。
5月29日,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文称,与四川省公安厅共同部署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净保2号”专项行动。专题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公安、监管、行业、机构”联动的四位一体打击模式,逐步完善各方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风险研判、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6月6日,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文称,联合省公安厅深入推进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河南监管局称,已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与省公安厅建立定期会商、集中研判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动各级监管部门与属地公安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完善反欺诈中心、反欺诈工作站等实体运作组织。
6月7日,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文称,建立联动机制加大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目前,已成立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小组,密切多方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合力,推动开展集群打击。督促指导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保险欺诈线索的筛查、串并、核查和报送工作。
6月7日,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文称,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系列宣传活动。会同青岛市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举办“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通过《保险之声》访谈节目、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情景剧、反保险欺诈短视频等,向广大市民宣讲防诈反诈知识,强化反保险欺诈宣传警示教育。
6月11日,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文称,以贯彻落实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为目标,联合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主要保险机构共同参加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办的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导反保险欺诈与防范经济犯罪常识,提升公众防范保险欺诈、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意识,增强公众识别欺诈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和财产安全。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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