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财联社6月14日电,记者从业内获悉,人民银行已向21家全国性银行印发《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财联社6月14日电,记者从业内获悉,人民银行已向21家全国性银行印发《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模式,按季度发放。 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以正式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并报送上一季度发放的相关贷款台账。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 60%向 机构发放再贷款。《通知》还明确, 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 支持工作。 机构应对贷款台账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再贷款资金。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 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资格等处理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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