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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总局:保险公司 资产的减值认定和处理等应与保险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导读 财联社8月2日电,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公司 资产的...

财联社8月2日电,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公司 资产的减值认定和处理等应与保险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保持一致,即执行新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已发生信用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执行,尚未执行新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已发生信用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第四十一条执行。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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