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财联社10月20日电,复星医药公告,针对自媒体报道提及公司未就相关事项进行披露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核查并说明。子公司江苏复星与艾力斯在...
财联社10月20日电,复星医药公告,针对自媒体报道提及公司未就相关事项进行披露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核查并说明。子公司江苏复星与艾力斯在合同履行及解除方面存在争议,2024年6月,江苏复星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艾力斯支付合计约2.5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仲裁请求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争议未对公司现阶段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构成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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