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25日讯(记者 邹俊涛)25日晚间,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因涉嫌“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等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罚款410万元。
同日晚间,财联社记者搜索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历史罚单后发现,涉及“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的罚单目前还尚属首例。
同时,财联社记者了解到,银行因理财资金违规管理和使用被监管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据监管披露,仅今年年内就至少已有7家商业银行因此被罚,其中不乏国有大行。
监管首罚涉及“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
罚单显示,九江银行共涉及多达9项违法违规,具体包括有: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违规办理委托贷款;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面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信托;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
监管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据了解,第二十一条规定为“银行业 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该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九江银行此前也曾因理财资金使用问题被监管处罚过。2020年11月23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披露,九江银行涉及“面向一般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等多项问题合并被罚款330万元。
不过,据监管网站披露,截止目前,因理财资金用于受让银行表外风险资产情形被罚目前尚属行业首例。
资料显示,九江银行原名九江市商业银行,由当时九江城区的八家城市信用社组建而成,于2000年11月18日正式开业。目前,九江银行已于2018年7月1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是江西省第一家、中部地区第一家、全国第二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地级城市商业银行。
Wind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九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9.4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38.76%;净利润5.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39.94%。九江银行的营收在2021-2023年已连续三年下滑。
年内已至少7家银行因理财问题被罚
近年来,银行因理财问题被监管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其中主要涉及理财资金的违规使用、风险管理不到位等,导致违反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据财联社记者观察,监管在处罚银行在理财方面违规问题同时往往会连同银行其他多项违规一同处理,且合并处罚金额往往较大。
据国家 监管总局网站披露,年内已至少有杭州银行、台州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汉口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以及本次的九江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因理财方面问题收到监管罚单。其中处罚金额最大为平安银行,多项违规合计并罚6723.98万元;其次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多项违规合计并罚1050万元。具体如下:
今年1月9日,杭州银行因理财资金用于偿还本行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被浙江 监管局罚款210万元。
3月27日,台州银行因理财业务未专营管理问题未真实整改、风险隔离不到位,浮动管理费与理财资金混用于投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被台州 监管分局罚款385万元。
4月2日,乌鲁木齐银行因理财资金投前调查、投后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被新疆 监管局罚款140万元。
4月12日,汉口银行因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被湖北 监管局罚款485万元。
5月14日,平安银行因违规向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虚构风险缓释品、未计提风险加权资产,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理财产品相互交易,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理财投资“名股实债”类资产未计入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统计,结构性存款业务实质是“假结构”等多项违法违规,以及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信贷业务方面、同业业务方面等问题,被国家 监管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总行6073.98万元,分支机构650万元。
7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因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资金投资未尽审慎管理职责等多项违法违规被上海 监管局罚款1050万元。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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