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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有条件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导读 财联社10月28日电,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日联合中共北京市委 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

财联社10月28日电,国家 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日联合中共北京市委 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建设异地康养社区。要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 产品。支持鼓励开发针对退休人群的收入替代基金。探索开展以养老为目的,兼具养老消费、医疗支付等服务的特殊需要信托。聚焦“老老人”“以老养残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发养老 产品,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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