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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公安局长廖新安(枣阳市公安局)

导读 大家好,小蜜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枣阳市公安局长廖新安,枣阳市公安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大家好,小蜜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枣阳市公安局长廖新安,枣阳市公安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多次企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追究;

3.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依据《治安管理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不作为有罪的,提请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案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遇他人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可依法自卫,并拨打110急救。

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帮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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