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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进项转出申报(通报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

导读 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通行费进项转出申报,通报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一、进...

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通行费进项转出申报,通报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两种情况: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2、二、其实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入账)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里,所以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扩展资料:《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今天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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