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健康小林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弱视治疗方法图解,弱视治疗方法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弱视诊断标准:
1.弱视期:视觉发育期(诊断条件)。
儿童视力发育的敏感期是0-12岁,关键期是0-3岁。在此期间(视力发育成熟前),各种视力异常的经历都可能导致弱视。也就是说,一般在10-12岁以后,患者的视力发育已经‘成熟’,新的‘异常视力体验’不会引起‘弱视’的发生。因此,在矫正视力异常的临床病例中,如果有既往视力正常的证据(视力检查记录等。),不应确立‘弱视’的诊断,应积极寻找视力异常的其他原因。
2.异常视觉体验(诊断条件)
“异常视觉体验”是指导致“弱视”的原因(即疾病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
(1)单眼斜视:是弱视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是凝视眼对斜视眼的压抑作用所致。在交替性斜视中,双眼黄斑获得视觉信息的机会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
(2)屈光参差:由于双眼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图像的大小和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大的那只眼存在形觉剥夺,从而导致屈光参差性弱视。眼球镜片与柱面镜片相差1.50D为1.00D,可使屈光度较高的眼睛形成弱视。
(3)高屈光不正:中高度远视:4.50DS以上的远视(2.00DS~ 3.00DS之间的显性远视)可能引起弱视,弱视的严重程度与远视程度呈正相关。
高度近视:中低度近视患者,由于患眼能接收近距离视觉信息,一般不会导致弱视,只有-8.00 ds ~-10.0 ds以上的高度近视才是弱视的危险因素。
散光:2.00DC以上的散光可引起弱视。屈光不正引起的弱视是一种常见类型,其中远视散光最为常见。常见的度数有远视散光、高度远视、中度远视、超高度近视。
(4)形觉剥夺:多发生于屈光间质混浊(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医源性蒙眼。由于缺乏视觉刺激,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图像的机会,导致弱视。研究发现,婴幼儿即使3-7天不正确遮盖眼睛,也可形成不可逆的弱视,应引起眼科医生及相关人员的重视。
3.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诊断条件)
(1)矫正视力及矫正方法:弱视诊断标准中的视力为‘矫正视力’,是普通验光的矫正视力(如戴眼镜的视力),而不是综合验光或RGP等非常规矫正方法的视力。后两者不代表实际的日常视野。
(2)矫正视力的非固定值:不再以0.8作为弱视诊断的唯一标准,应充分考虑幼儿视力不足或发育迟缓的存在。婴儿年龄和正常视力的下限如下:
(3)眼睛相差两条线以上:这是特例,比较少见。如果双眼视力分别为5.3和5.0,5.0眼也要考虑弱视的可能。
4.眼部无器质性疾病(诊断条件)。
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应理解为眼球、球后视通路和颅内视中枢无明显器质性病变。屈光介质和眼底的检查相对简单,是弱视诊断的必检项目。而视路和颅骨是否有病变,往往需要VEP、视野、颅骨CT等非常规辅助检查。一般来说,对于符合条件-,眼球检查无异常者,诊断基本明确,无需进一步做头颅CT检查。对于可疑情况(例如
下表是弱视诊断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是我们的临床诊断思路和流程:明确弱视诊断要求条件I、III、IV全部满足,条件II满足一个或多个。否则不应诊断为‘弱视’,尤其是缺乏相应的‘异常视觉体验’,矫正视力较低者,应进一步查找其他原因。
支持弱视诊断的几个因素
1.拥挤现象
拥挤现象是指在弱视患者屈光矫正中,单视靶的矫正视力比整行视靶的矫正视力好1-3行,主要表现为综合验光仪(一般使用单视靶)的矫正视力比插入式验光(一般使用固定灯箱图)的矫正视力好。这是弱视患者的临床特征。反过来说,‘拥挤现象’的存在是‘弱视’诊断的支持因素之一。
2.诊断治疗
对于一些有弱视的可疑对象(诊断不明确,排除其他诊断,如原因不明的弱视),一般会按照弱视的治疗标准进行诊断治疗,并密切随访。如果治疗有效,应支持弱视的诊断;否则就要改变诊断思路,找出其他导致视力低下的原因。
弱视诊断中的注意事项
1、合并其他病变:
部分有明显屈光不正或眼位异常的患者可能并发先天性眼底病,一般可通过眼底镜确诊。但有些幼儿不配合检眼镜检查,可能会导致其他眼底病的漏诊。
2.有没有‘先天性弱视’?
在一些书中,不明原因的弱视被归为‘先天性弱视’。作者认为,未来的“先天不足”
(1)视力低下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的?
(2)视力低下的状态持续多久,是否有变化?只有"视力低下"状况自幼即出现,且随访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未见明显改变的,才可以考虑"先天性弱视"的可能。临床中,因幼龄儿童无法叙述出现视力差的确切时间,给诊断带来一定的困惑。且这类病人因没有引起弱视的"异常视觉经验",很有可能是其他我们尚未认识的病因存在,可列为"弱视可疑对象",密切随访。
弱视是常见的儿童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将对患者的学习、就业带来很大的影响。随着近年来大量的宣传报道,患者家长、眼科及相关的保健医生对弱视越来越重视,但随之而来的诊断泛化和治疗过度化,导致公共医疗资源的浪费,增加患者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甚至给患儿的身心带来伤害。因此,我们作为儿童眼保健的一线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体会弱视诊断的标准,把好我们的诊断"关",减少误诊及漏诊。
弱视治疗方法
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
1、光学矫正:几乎所有弱视患者,都合并屈光不正,而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的直接弱视病因就是屈光不正。屈光不正的存在,会导致视网膜成像模煳或者健眼抑制。所以通过光学镜片、隐形眼镜或者屈光手术,先使弱视眼的视网膜成像清晰,为视觉发育奠定成像基础。光学矫正的前提是准确的验光。
弱视患者都需要通过使用散瞳剂麻痹眼调节,获得静态的、准确的验光结果。然后根据散瞳验光获得的患者屈光度数据和不同的屈光不正类型,在瞳孔回缩后试片获得配镜数据。对所有弱视患者来说,经过检查明确有屈光不正,都需要保持眼镜常戴,不能摘摘戴戴,以保证良好的眼睛对镜片适应和稳定的光学矫正效果。 应用1%阿托品眼药水或眼膏散大瞳孔,先检查眼底有无病变,然后再做详细的验光,确定屈光不正的度数,有远视或远视散光者,应给予配镜矫正。不少斜视戴一段时间眼镜后,眼睛不斜了,或斜视度数明显减少了。对于这样的孩子,要鼓励他坚持戴镜,看远看近都要戴,不可间断,一般坚持戴半年左右就可以看出效果来。戴镜后应每隔1年验光1次,以便随着年龄的增长,调整眼镜度数。
2、遮盖:遮盖和光学矫正称为弱视治疗方法的基石。尤其对于两眼弱视程度不一致的弱视患者来说,遮盖方案的科学性和实施执行度,对弱视治疗效果起到绝对性的作用。最常见的遮盖方法是遮盖健眼(视力较好一眼)。
健眼被遮盖和视觉剥夺后,差眼得以获得视觉感知、视觉传入的机会,从而是差眼获得锻炼和兴奋。遮盖需要结合病情和年龄。例如小于3岁的弱视患者,单眼每天的遮盖时间一般不建议超过6小时,并需要结合对健眼视力的监测,来防止遮盖性弱视。对于两眼弱视程度接近的情况,有时采取交替遮盖的方法。即交替遮盖两眼,使开放眼交替的获得视觉锻炼机会。对于有斜视存在的情况,交替遮盖就成为必须。
遮盖方案的制定还需要考虑患者的视力情况和心理状态等。例如单眼矫正视力极度低下的患者,遮盖健眼后,开放的差眼视力无法满足日常的行走运动、学习、甚至吃饭穿衣等用眼活动要求,就需要循序渐进的延长遮盖时间;例如大龄弱视患者,日间遮盖一眼对于外观的影响很大,为兼顾患者的心理状态和社交活动,可以制定短小遮盖方案——即弱视患者在家、独处或者休息日遮盖,外出和上学时间开放两眼。
对于有些因怕丑、娴麻烦、运动不便等原因而不配合遮盖的患者,可以使用药物或者光学压抑的方式,部分或者全部替代传统遮盖。有时,需要遮盖差眼来纠正旁中心注视,即倒转遮盖。
3、压抑疗法:原理是利用过矫或欠矫镜片以及每天点滴阿托品以压抑主眼功能,弱视眼则戴正常矫正镜片看远或戴过矫镜片以利看近。
(1)压抑健眼看近:健眼每天滴1%阿托品溶液,戴矫正眼镜,在弱视眼矫正镜片上再加 2.00或 3.00球镜,这就强迫患者用健眼看远用弱视眼看近。
(2)压抑主眼看远:主眼滴阿托品并在矫正镜片上过矫 3.00球镜使之看远不清,但能看近;弱视眼戴全部矫正镜片以便看远。
(3)完全压抑:主眼滴阿托品戴欠矫镜片,一般减去5.00球镜可用负镜片或减少正镜片;弱视眼戴矫正镜片。这使主眼既不能看近也不能看远。
(4)选择性压抑:
调节性集合过强者:主眼滴阿托品,戴矫正镜片,弱视眼戴双光镜片促进看近并减轻或消除看近时的内斜。
维持巩固疗效:交替压抑双眼。主眼停用阿托品,配两副眼镜,一副右眼过矫 3.00球镜,一副左眼过矫 3.00,隔天交替戴这两副眼镜。患儿一天用右眼看远,隔1天用左眼看远,以防止弱视复发。
4、后像疗法:是矫治旁心注视,增进视力的方法,利用保护眼底中心凹区,用带3o,5o,7o圆形黑点的后象镜,6V15W强光照黄斑区,使其产生后象,抑止旁心注视,兴奋中央视功能,此时注视视标十字或视力表可看见的E字,一日二次,每次反复做2~3次。
5、精细目力训练:使用穿珠子、穿针、插图、描图、训练棋盖健眼等产品进行精细目力训练可以有意识地强迫弱视眼专注某一细小目标,使其弱视眼中被抑制的感光细胞受到刺激,解除抑制,从而提高视力。
6、红色滤光法:眼底黄斑区只含锥细胞,锥细胞对红光敏感,迫使中心凹注视,抑制旁中心区,目前国内有不少此类治疗仪,滤光片波长就是620~700nm,生分钟闪烁60~80次为宜。
7、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一般都是通过吃、贴、涂抹等方法摄取一些对眼睛有益的药物,从而来缓解视疲劳,提升视力。
8、食疗:多注意弱视儿童的营养搭配,必要时补给一些维生素B1、维生素B12、维生素C、鱼肝油和锌、铁、钙等。另外,最好不要让孩子吃蒸煮过头的蛋白质类食物,从而保证孩子营养均衡。
9、中医疗法:中医疗法一般是通过对眼睛周围的穴位进行按摩,缓解眼疲劳,促进眼部血液流通,从而来改善视力。
10、双眼视觉训练:对于合并双眼视觉障碍的弱视患者来说。完成增视弱视训练,两眼矫正视力都达到1.0甚至更高,并非弱视治疗终点。例如最常见的合并双眼视觉障碍的弱视类型是三种: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和两眼初始视力低下的弱视类型。戴弱视患者两眼矫正视力都高于0.6,且具备同时知觉能力后。就可以做双眼视觉训练了。双眼视觉训练可以粗略的分为同时视训练、融合训练和立体视训练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又可以细分出来针对性的视功能障碍克服训练。合并恒定性斜视的弱视患者,矫正视力接近正常后,应手术矫正斜视,术后做双眼视觉训练。
11、巩固性弱视治疗:视力达到正常值(小数法1.0以上、对数法5.0以上)以上、双眼视觉健全后也不是弱视治疗终点。稳定达到上述标准,才是弱视治疗标准。中华医学会的弱视彻底治愈标准(1987年制定)是: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9,立体视锐度小于等于60",稳定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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