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通报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税率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人们因使用权利、或如信息、服务等无形财产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2、如: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特许权使用费相应进入开征增值税的范畴下。
4、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
5、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
6、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
7、但对于有关专利品的制造、专利方法或商标的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了技术的或管理的服务,因此,应作为产品的生产费用来进行登 记。
8、使用专有权是受到限制的,企业要在专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来使用这些经济权利,超过范围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惩罚。
9、扩展资料:特别需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的形式(国税函[2009]507号),明确了下列四类使用费,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一、是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二、是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三、是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四、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10、由此可见,特许权使用费在定义上,目前仍然基本局限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许可所得。
11、特许权适用情况《协议》Article 8 (c)规定:“作为被估货物的销售条件,买方必须直接或间接支付与被估货物有关的特许权利费,只要此特许权利费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计入完税价格。
1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许权使用费。
今天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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