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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总局:财产保险公司开展 财产保险业务 应建立保险合同批改、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

导读 财联社8月9日电,国家 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 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产保险公司开展 财产保险业务,应建...

财联社8月9日电,国家 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 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产保险公司开展 财产保险业务,应建立保险合同批改、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无法全流程线上提供服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应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以显著方式告知 消费者,并在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予以披露;因特殊原因需暂停线上某类保险服务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 消费者,并在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予以披露。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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