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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指引” 对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收集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导读 财联社10月21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通过条目化的证据...

财联社10月21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指引提出,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需树立“全面客观”“依法规范”“证据裁判”三个原则,合法、科学、规范、全面、客观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将证据作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基础,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指引明确,应重视收集审查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查明污染物的具体种类,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且符合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明的“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指引同时强调,应注意判断环境污染与排放、倾倒、处置行为之间因果关系。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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